我國稀有金屬頻遭走私 海關破獲2.15億大案
2009年11月04日 10:32 14074次瀏覽 來源: 深圳海關 分類: 鎂資訊
目前,海關緝私部門已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三十三人,移送起訴八人。本系列案中,涉案的礦產品來源北至遼寧省營口市,南達廣西靖西縣,遍及九個省二十個縣市,涉及七百八十多家經營單位、一百八十多家申報單位、二百五十九個客戶,涉及三百三十多種出口應稅商品。
中國是礦產品資源大國,已探明礦產資源總量居世界前列,礦產資源開采總量居世界第二位;中國稀土產量占全球市場百分之九十三。國內不少走私分子通過走私將國內稀有金屬偷運出境。國門海關關員在查驗中發(fā)現(xiàn),稀土變成了“去污粉”,錳鐵變成了“石灰粉”,鎂錠居然成了“大理石”……這是走私分子為牟取暴利,將礦產資源偷梁換柱,偽報成不受管制、不納關稅、甚至還可出口退稅的其他物資走私出口。
據(jù)悉,隨著近年來海關打私的高壓態(tài)勢以及海關監(jiān)管水平的不斷提高,以往赤裸裸的夾藏、闖關、海上偷運等走私活動逐漸減少,上述以偽報貨物品名走私方式得到走私分子的青睞,這種行為不但逃避海關監(jiān)管、偷逃稅款,更危害國家的長遠利益。
礦產走私揭開冰山一角
今年3月,深圳海關緝私局所屬大鵬分局接到線索稱,深圳中某島公司曾經在蛇口某倉庫存放過12個貨柜的硅鐵和錳鐵,存在走私嫌疑。接報后,該局迅速組織人員對線索進行調查。偵查人員發(fā)現(xiàn),該公司確實在2007年至2008年間在該倉庫存放過礦產品,由于該批貨物早已離境,現(xiàn)場已空無一物,盡管從查獲情況及初步獲取的資料看,不足以證明走私行為的存在,但緝私警察敏銳地覺察到此案絕非如此簡單。
隨后,偵查人員調取了該批貨物的海關出口報關單,令人驚訝的是,本該應領取進出口許可證同時還要交納關稅的商品“錳鐵”,申報為不交關稅、無須進出口許可證的“地磚”,這一信息引起海關關員的高度警惕,蹊蹺背后肯定隱藏著“貓膩”。
海關出口報關單申報品名和倉庫存放貨名不一致,必定有一份為假,可如今貨物都出境了,如何判斷哪一份為真呢?辦案人員經過調研分析,發(fā)現(xiàn):海運提單是國際結算中最重要的單據(jù),還是收、發(fā)貨人交付貨物的憑證,一般不會弄虛作假。以倉儲單為線索,海運提單為參照,如果報關單與海運提單不一致,就基本可以認定貨物涉嫌偽報出口。經過群策群力,大鵬分局決定通過調取報關單、海運提單、倉單,采用“三單比對”的偵查法撥開迷霧,讓“潛伏”的走私行為浮出水面。果然不出所料,航運公司調取的提單上英文Ferro Manganese就是“錳鐵”,屬于出口應證應稅商品!真實的倉單、真實的提單、虛假的報關單,走私真相已經昭然若揭。
但深圳中某島公司只是這個走私鏈條的一個中間環(huán)節(jié),如果此時單獨抓捕,很有可能打草驚蛇,其他團伙成員會聞風而逃,影響整個案件的經營。海關緝私部門決定先派兩位緝私警察到國內貨主所趙某在的廣州浩某公司了解情況。在浩某公司,意外發(fā)現(xiàn)趙某手提電腦中記載有涉案信息的材料。事后證明,這些材料對揭開案件全貌發(fā)揮了重要的作用。
3月16日,大鵬緝私分局成立專案組,兵分多路全面鋪開案件偵辦工作。由于前期案件經營得力,一周內便先后抓獲以趙某為首的國內貨主、貨代公司到報關公司等13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并取獲大量的書證材料,加快了案件推進速度。
偵查的目光沒有局限于已經掌握的12個貨柜,細心的緝私警察在趙某被查扣的電腦中發(fā)現(xiàn)大量礦產品信息,辦案人員意識到:這是一條大魚!但趙某學歷高、曾在境外工作過,反偵查意識強,認為由于案發(fā)時間較遠,且很多證據(jù)材料已銷毀,緝私警察奈何不了他,除了承認已被掌握的事實外,不肯多說一句話。如何才能取得突破?緝私警察決定從情感入手,采取迂回包抄和攻心為上的審訊策略,最終摧毀其心理防線,在大量證據(jù)面前,趙某最終承認該公司在湖南、河北等地購買礦石,然后通過偽報品名方式走私到俄羅斯、南非等地的違法事實。除此以外,趙某還主動交待了與其有交易的多家公司情況。
根據(jù)其供述及相關線索,偵查人員在短短一個月內又成功偵破了4宗礦產品走私案件,案值1100多萬元,偷逃稅額250多萬元。在審訊過程中,有犯罪嫌疑人“委屈”地說:“現(xiàn)在大家都這樣干,只是我運氣不好被海關抓到罷了”,此外,偵查人員在辦案過程中同時發(fā)現(xiàn)另有多家出口企業(yè)走私其他礦產品的線索。
責任編輯: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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